合肥司法鑒定如何進行申請辦理?
信息來源:www.yuqiyey.com 發布時間:2021.10.29
1、委托
需要司法鑒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向自己選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出具委托書。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
2、受理7個工作日內完成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及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3、鑒定實施30日內完成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出具鑒定文書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鑒定事項后,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應當符合統一規定的司法鑒定文書格式,應當由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并且加蓋司法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章。
需要司法鑒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向自己選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出具委托書。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
2、受理7個工作日內完成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及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3、鑒定實施30日內完成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出具鑒定文書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鑒定事項后,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應當符合統一規定的司法鑒定文書格式,應當由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并且加蓋司法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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